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坚决落实省政府办公厅《江苏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》(苏政办发〔2017〕17号),严格执行《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》的工作部署,结合近期省、市各级部门的通知精神,现对我校管制实验材料(易制毒化学品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、剧毒化学品)的领用、存放、使用等管理行为,再次重申如下:
1、管制实验材料涉及人员的准入化管理。学校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准入化管理,未经安全培训,不得进入实验室。其中涉及申购、领用、使用管制实验材料的相关人员,必须经过学校组织的管制实验材料上岗培训,未经培训,不得违规从事相关实验。
2、管制实验材料的领用。各实验室领用管制实验材料时,需严格执行双人领用制度(均需出示本人一卡通或身份证,其中必须有一个是在职教工),并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,按照规定线路行走;严格执行“用多少、领多少,当天领、当天退”的要求,涉及剧毒化学品的过夜实验应提前做好申请与审批工作。
3、管制实验材料的使用。从事管制实验材料的相关实验,须严格制定安全操作规程、应急处置方案,做好个人防护,配备应急救援物资等,并如实做好实验记录。
4、管制实验材料的存放。实验室不得过量领用、堆放易燃易爆化学试剂,存放时严格按照配伍禁忌,不得混放,其中,剧毒化学品不允许存放在实验室内。
5、实验室内人员的相关管理。各实验室严格做好人员的身份核实与进出管理,严禁非本实验室人员进入,同时对于涉及管制实验材料的实验室,应对“五双”管理(双人保管、双人领取、双人使用、双把锁、双本账)等基本安全知识做到应知应会。
6、加强实验室节假日使用备案制度。对于国庆假期期间计划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的人员,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教育(保留完整的培训记录),提前将实验时间、地点和内容报各单位备案,实验时应至少保证两人在场,从事危险有害程度较高的实验,须有教师在场,各单位也需强化假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。
省、市等上级部门将于近日通过突击检查、随机抽查等多种渠道和方式,对我校就管制实验材料的规范化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,请各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、安全意识、法制意识,并告知每一位从事管制实验材料的人员,严格遵守学校要求,杜绝任何违规、违法行为的发生。
其他未尽事宜,将在QQ群内通知(苏大实验室安全管理 303057796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