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委、党工委: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、《江苏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》(苏委教组[2014]98号)以及苏州市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关精神,切实推进我校党员发展工作质量提升工程,确保党员发展质量,及时总结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新经验、好做法,经研究,近期将组织开展全校发展党员工作交流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交流检查方式
1、发展党员工作互查。按照两两结对的方式,以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为检查重点,各结对单位携带规定的检查材料,集中半天时间,召开座谈会进行互查。
2、列席支部大会。组织部派人随机列席基层支部大会,了解吸收新党员、预备党员转正的具体情况。
3、适时举行全校发展党员工作经验交流会。
二、结对分组情况
本部片区:包含本部、东校区、北校区。
东吴商学院党委——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、王健法学院党委——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党委、外国语学院党委——数学科学学院党委、物理与光电·能源学部党工委——机电工程学院党委、体育学院党委——博彩平台 党委、电子信息学院党委——敬文书院党委;
新校区:文学院党委——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党委、凤凰传媒学院党委——医学部党工委、社会学院党委——医学部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党委、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——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党委、教育学院党委——医学部药学院党委、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党委——艺术学院党委、音乐学院党委——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党委、纳米科学技术学院党委——唐仲英医学研究院党委;
阳澄湖校区: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党委——阳澄湖校区党委
独立学院: 文正学院党委——应用技术学院党委
三、交流检查的时间、地点
4月底前完成交流检查工作,具体日期、地点由各结对交流单位互相协商确定,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。
四、交流检查内容及步骤
1、各单位自带材料:学生党员档案材料10份、2014年党内统计年报表。
2、交流互查步骤:
(1)互相听取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情况介绍。重点了解对方单位发展党员计划执行情况、新发展党员质量和结构情况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的做法、经验、存在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思路等。
(2)互相检查发展党员档案材料。重点查看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是否规范,材料是否齐全,填写是否正确,归档是否完整等。
(3)各自形成检查报告。主要内容为对方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情况、存在问题、意见建议等。
五、相关要求
各党委、党工委要认真组织好本次发展党员交流检查工作,按照“三公示”上网、“三票决”进档、“一答辩”规范、党(工)委委员会议和支部大会记录齐全等要求,相互学习取长补短,共同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、科学化水平。各结对交流单位要尽快确定交流检查的时间地点(附件1),连同4、5月份支部大会召开信息(附件2),于4月14日前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。交流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检查报告,在4月30日前完成报送。联系人:刘慧,联系电话:67507257,邮箱:[email protected]。